1.報告程序
(1)如遇到我院學生在學校或校外發生交通事故,目擊者要及時播打電話(110)報警,對肇事車輛進行記錄,并第一時間向學院輔導員辦公室報告。
(2)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緊急處置,将受傷學生送往校門診部或最近的校外醫院救治,同時報告給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和主管校領導。
2.處置措施
(1)學生一旦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時,要及時将受傷害學生送往校門診部或就近的正規醫院。同時要保護好現場,控制肇事人,并通知交通警察到現場勘察。
(2)交警到達之前,要事先做好目擊者證人證言收集工作。
(3)要協助交警對學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證交通的暢通與安全。
(4)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接待工作。
(5)配合交警做好後續處理工作。
3.注意事項
(1)班主任、輔導員要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2)學生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與學校保衛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彙報并尋求專業指導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