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告程序
(1)學生發生突發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後,應立即報告輔導員或班主任。
(2)輔導員或班主任問明情況後,應立即與校門診部取得聯系,迅速組織人員将患者送至校門診部救治,情況緊急可直接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同時立即向學院分管領導報告;學院分管領導應及時将情況報告學校學生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學校分管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員送往校門診部或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學生患重大或急需轉院治療的疾病,班主任或輔導員可撥打120或報告學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後與校車隊聯系,派車送至市區醫院;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通知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5)立即組織骨幹教師或學生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院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6)根據領導要求,分别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并由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配合醫療、防疫等機構做好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别家長來校探視,由學院領導會同班主任共同做好家長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若家長提出要将學生接回家治療,需取得校門診部或醫院主治醫生同意,向家長說明利害關系,并讓家長簽字确認。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