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财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20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中央資金的通知》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将開展2020-2021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審與評定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已認定為我校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6)凡符合學校助學金申報條件的本年度貧困生均可報名申請。
二、國家助學金可以優先考慮對象
(1)孤、殘、患重病或來自邊、窮地區,經濟條件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符合七大類的困難學生:A.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扶貧部門認定的)B.農村低保家庭學生(民政部門認定的)C.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民政部門認定的)D.家庭經濟困難孤殘學生(殘聯認定的)E.孤殘學生(民政部門認定的)F.家庭遭遇自然災害(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因災導緻經濟遭受重大損失的相關證明)G.突發事件:本人或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事故:單親、烈士子女;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及其他特殊情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2)有特殊疾病,按學校要求在校外租房住宿者。
(3)上學年勤工助學崗位工作超過半年且崗位考核在良好(含良好)以上,或長期校外兼職者但未影響學習者。
(4)遵紀守法無任何通報者。
(5)成績優秀無挂科補考者。
三、原則上可以降等級對象
(1)上學年有過違紀通報但無違紀處分者。
(2)受過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者。
(3)考試過程中有違紀表現者。
四、拟取消助學金資助對象
(1)校外租房者(因特殊原因經學校審批同意者除外)。
(2)留宿異性者。
(3)賭博成瘾者。
(4)所交材料有弄虛作假現象者。
(5)本年度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
(6)評上助學金後有曠課等違紀通報和鋪張浪費現象者。
(6)因指标有限或其它原因,評議小組未通過審核者。
五、國家助學金評審程序
(1)學院将按照學校下達的計劃指标、依據在校生人數和班級貧困生人數的原則下達各班級推薦名額,各班級分配名額詳見文件《2003网站太阳集团2020-2021學年助學金名額認定指标分配表》。
(2)各班級根據學校的安排和要求,結合學年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優先考慮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在對學生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學校下達的推薦名額進行集體研究,等額推薦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初選名單及資助檔次,并在全院範圍内公示5個工作日,廣泛征求意見。
(3)經公示無異議後,申請者在接到通知後統一在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導入國家助學金學生信息,審核通過後打印《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紙質檔2份上交學院。
六、國家助學金材料報送
(1)學院根據學校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推薦前制定和完善适合本院學生的國家助學金推薦細則(并于11月3日前上交學生工作處備案),并在全院學生中公布,細化推薦條件,明确推薦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和管理,認真做好國家助學金的評定工作,确保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2)初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學院統一填寫《2020-2021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獲資助學生彙總表》(系統導出) 并在11月18日前完成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并将《2020-2021學年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助學金申請表》(2份紙質文本)和《2020-2021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獲資助學生彙總表》(系統導出)(1份紙質文本)同時報學工處大學生資助辦公室,電子檔發送至郵箱hnustzzb@163.com
七、國家助學金評審要求
(1)系統數據要求。2020年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統一在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中進行操作,需導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數據,國家助學金信息數據(模闆已經下發),務必高度重視,熟悉評選要求和系統操作,嚴格按下達的名額及标準執行,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各項信息導入并及時導出相關材料上交。
(2)紀律要求。A.不準私自克扣、截留、挪用獎助學金;B.不準私自要求學生上交獎助學金;C.不準私自拆分或輪流發放獎助學金;D.不準專門組織針對獎助學金獲得者的募捐活動;E.不準單獨要求獎助學金獲得者繳納班費等特殊費用;F.不準用獎助學金請客吃飯或進行其它與學生身份不符的活動。一經發現,取消相應助學金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3)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堅持公開、公正、客觀的原則,各班級務必高度重視,并精心組織國家助學金申請和評審工作,對有關内容要認真核實,嚴把國家助學金評審關。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各項評選任務并及時按要求上交相關材料,确保評選工作順利完成。
(4)各班級及時将推薦結果告知本班學生,學院公示廣泛接受全校師生對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監督。為廣泛接受全校師生對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的監督,學院的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如有異議請于11月17日前向易貴元副書記或輔導員老師反映,如對學院處理意見仍有異議,可向學校大學生資助工作監督郵箱(xgczzb@hnust.edu.cn)和監督電話0731-58290703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