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上有三個經典問題,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到哪裡去?不同的哲學家都試圖用自己的智慧解答困擾人的終極問題,但似乎我們都一直走在我是誰的路上,于是,認識自己永遠都是一個不可避免的永恒課題。
如果,這個問題由你來解答,你會怎麼回答?
你是誰?
你是女兒、妻子、母親。。。。。。
你是父親、丈夫、兒子、朋友。。。。。。
這些都是我們身上固有的角色,而在這些角色中又特别容易迷失自己。
比如,在婚姻中,家庭中,當各種角色集于一身時,你要忙着照顧孩子、洗衣做飯、關愛老公、伺候公婆,在職場中,你又要忙于應付工作上的各種任務,處理突發問題;你做這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是角色要求你應該如此,這是責任,無法逃脫。但當夜深人靜,一個人無法入眠時,你會不會思考,你到底是誰?當一切都是為了别人的時候,那個内心深處的自己到底躲在了什麼地方,她又會有怎樣的情感和情緒,她又會把自己帶向何方?
社會角色一方面會要求我們承擔起自我的責任,在成為自己的路上變得更有動力,但同時又會在不知不覺中模糊自我和社會角色的邊界。
這正是做自己特别難的地方。
1.在關系裡卑躬屈膝,很難做真正的自己
有一個姑娘,特别愛自己的丈夫,和丈夫生了一個兒子。兒子七歲的時候,老公覺得夫妻之間已經沒有了感情,提出離婚。但是她不甘心,她堅信自己愛老公,而且為了老公什麼都願意。于是,她選擇在離婚之前再為老公生個孩子,如果一個孩子留不住老公,也許兩個孩子就能留住。她在心裡盤算着。
結果,她真的又懷孕了。但她老公還是毅然決然的選擇離開,隻是答應給她孩子撫養費。剩下的生活需要她獨自面對,一個單親孕期媽媽,勢必會遇到很多困難。她選擇用這樣的方式來挽救關系,實質上是在關系裡卑躬屈膝,通過讨好、迎合、甚至孩子來綁架婚姻,終究是活得不夠坦然和自信。無法相信自己可以以自我的魅力、價值、能力、性格、興趣等屬于自我獨特的東西吸附住感情,也就意味着“低到塵埃裡的愛”無法開出動人芬芳的花朵。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當這個姑娘選擇用生個孩子的方式來挽留婚姻的時候,她也就抛棄了真正的自己。把自我的幸福和期待完全寄托于别人,不相信自己有創造自我幸福的能力,不相信自己有自愛的能力,不相信自己可以成長和完善自我獲得想要的情感,結果換來的更多是心碎和絕望。加之作為媽媽身上的責任,她就更沒有餘地去為自我做充實的安排。母親的身份至少在短時間内會占據生活的全部。
所以,一段乞讨的關系,是一種不平等,也是一種對自我的不尊重和不接納,就好像你一直苦苦的跪着尋求的東西,别人可給可不給,完全依賴對方的心情狀态,那麼在這樣的關系裡,你扮演的角色就失去了意義,而你的自我價值,就完全失去了存在的空間。
一段卑躬屈膝的關系,必定讓關系失去平衡,無法尊重真實的自己,還和内心想要的幸福感無緣。
2.好的關系,必定會讓你做真正的自己
一段讓人舒服的關系一定是關系雙方在關系裡感受到平等、尊重和理解。雙方想要的認可和價值感都可以通過動态的關系互動和反饋得以實現。
比如,老公在外打拼事業,忙忙碌碌,無暇多顧家庭,老婆在家照料老人和孩子,他們都有彼此的不容易。老公犧牲了和家人孩子在一起的美好時光,為家庭提供經濟收入,老婆犧牲了自己在事業上打拼的機會和時間,為家庭後方提供溫暖和支持,這是夫妻雙方共同的決策。也是夫妻協作的具體行為模式。那麼在這樣的選擇裡,他們在關系裡創造的價值就是等同的,無論是直觀的經濟價值,還是不可觸摸的情感價值,隻有在雙方都能接受和認同的情況下,關系才能達到平衡。
老公會體貼老婆在家操勞的辛苦和不容易,感謝她為家庭默默的付出。
老婆會心疼老公在外工作的各種應酬和乏累,感謝他為家庭辛勤的奉獻。
那麼,這樣的關系才能抵禦住家庭在成長周期上所遇到的風險,是雙方平等的關系,沒有孰輕孰重。而夫妻之間在各自承擔角色責任之餘,也就還有精力去做自己。有特定的圈子和朋友,也有喜歡做的事和投入的激情。
這是平等關系裡才能換來做自己的些許空間。
也許,夫妻之間仍然會有很多沖突以及不同的看法,但這是兩個成年人所要面對和經曆的一部分,也是增加夫妻關系包容力、合作力、複原力的機會。當你能夠用處理夫妻關系中的同理心、溝通方式、處事模式愉快的和另一半相處時,其實,這樣的關系一定會像冬日的陽光一般溫暖和舒适,關系省心了,你和自己在一起的時間就會越來越多,也才有足夠的條件做真正的自己。
又比如,在和孩子相處的時光,你尊重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也不以自我意志去要挾孩子,讓孩子在自由和愛的氛圍裡活出他天真、可愛、頑皮的樣子,你的接納和尊重,會是孩子的一面鏡子,這面鏡子也會讓自己自在和心安。
也許,和孩子仍然會有失去耐心,不可控,甚至吵鬧争執的瞬間,但這本是兩個獨立個體在一起碰撞摩擦的一部分,也是父母不斷反省、覺察和成長的契機。當你能夠遊刃有餘的在親子關系裡暢遊時,這樣的關系一定會讓孩子成長得非常順利,也能夠擴大你面對自己的意義感和價值感。
美國心理治療師傑佛雷·科特勒說,人類有強烈的渴望讓他人理解自己,然而時常不能被滿足。是的,即使不滿足,我們仍然渴望在關系裡被理解。但最重要的,我們依然有強烈的渴望去認識自己和了解自己,才能最終确定怎樣做才是内心真正想要的,怎樣的自己才是真實自己的模樣。
所以,在關系裡,我可以是妻子、母親、女兒,我也可以是我。
不要迷失自我,要相信,在一段好的關系裡,你仍然可以做自己。